未来小说 现代都市 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全章节小说
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全章节小说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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努力的菜鸟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汉末争霸,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全章节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努力的菜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得知自家公子做官了,整个院子里都是一片欢声笑语,这些仍旧呆在这里的人也感觉自己有盼头了。高顺看着众人满脸喜色,但自己心里却是有些无奈,难道自己真的要跟着吕布走下去,走上之前那个同名人的老路。今天他已经看出来了,吕布对他的确没多少重用的心思,只不过现在是无奈才用他,等于就是抓壮丁。不过他还是没有扫了大家的兴致,让胡从去安排庆贺一番,另外给众人一些赏钱。而在太守府里,曹性等人却是依旧围着吕布。曹性道:“都尉,您让高顺做了户曹史,这个大家明白的确只有他合适,但为何还要给他个空头的屯将职位?”吕布瞪了他一眼道:“你懂什么。高顺武艺超群,难道他真的就愿意只做一个文职官员?难道他不想拥有权势,没有人马他还不是一个文官,现在给他一个屯将的职位,也...

章节试读


得知自家公子做官了,整个院子里都是一片欢声笑语,这些仍旧呆在这里的人也感觉自己有盼头了。

高顺看着众人满脸喜色,但自己心里却是有些无奈,难道自己真的要跟着吕布走下去,走上之前那个同名人的老路。

今天他已经看出来了,吕布对他的确没多少重用的心思,只不过现在是无奈才用他,等于就是抓壮丁。

不过他还是没有扫了大家的兴致,让胡从去安排庆贺一番,另外给众人一些赏钱。

而在太守府里,曹性等人却是依旧围着吕布。

曹性道:“都尉,您让高顺做了户曹史,这个大家明白的确只有他合适,但为何还要给他个空头的屯将职位?”

吕布瞪了他一眼道:“你懂什么。高顺武艺超群,难道他真的就愿意只做一个文职官员?难道他不想拥有权势,没有人马他还不是一个文官,现在给他一个屯将的职位,也算是给他一点希望,让他能够安心为我所用,若是他跑了,你能把钱粮管好?”

曹性尴尬,的确,若是高顺不好好做事,一旦偷偷跑了,九原城暂时没人接替,还不乱套了。

“都尉英明!”众人都是赶紧躬身一拜。

“都去忙自己的事情吧,记住,不要随意为难高顺!”吕布最后吩咐。

其实这话这话根本不用吩咐,毕竟这里大部分人可都是从高顺手里带回去了女人,终于不再干熬了,没特别情况自然也不会跟高顺过不去的。

第二天,九月二十三,高顺就带着胡从和黑娃前往户曹史的衙门去接手事务,从今天起,他就正式为官了。

官署里三个文官,一个二十多岁清秀青年,一个发福的中年,一个干瘦的老者,早早就在门口迎接,见到高顺赶紧拜见。

一阵寒暄之后,高顺也了解了三人的情况,青年叫王占元,主要负责文书抄写,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,胖子中年人叫马邑,负责税收和金库,枯瘦老者叫严澄,负责粮草收入和分发各种账册的等级。

高顺先是四处熟悉了一下环境,也没发表什么意见,当天仅仅吩咐了一件事情,让三人找人手把官署里里外外打扫清理一遍,另外就是对钱粮两个小部门的陈设做了一些调整,总之,一切看起来就是仅仅打扫了一下卫生,变幻了一点格局摆设而已。

胡从跟着也是不解,悄悄问道:“公子,人家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,您这……”

高顺笑笑道:“你看看这里里外外,都脏成什么样子了,要是你整天待在这里不觉得难受吗?”

“可您不是也该收拾一下这些账目吗?”胡从是做过酒楼掌柜的,当然也清楚账目才是关键。

高顺淡淡一笑道:“不急,刚刚换人,以前的账目都是乱七八糟的,我们还需要重新整理。但那样的话,耗时费力,暂时不去管它,慢慢来。咱们给他一刀两段,从新开始!”

“来,我教你一个法子,你先记熟了。”

于是,高顺将自己当初列表格的知识教给胡从,然后教他数字和加减法等等一些最基础的数学常识。

胡从是读书人,本就懂简单的算学,因此学这些东西很容易,对高顺就更加敬佩了,简直崇拜,教授知识,那简直就是老师才会做的事情,于是愈发的恭敬起来。

第二天,九月二十四,高顺一到衙门,看到这里焕然一新,顿时感觉舒服了许多。

他笑着对众人道:“看看,如今此处焕然一新,大家在此处做事,是否感觉舒服了一些啊?”

马邑三人马上点头称是:“大人教训的是,是我等先前太懒散了!”

高顺点点头,面色严肃起来道:“从今日起,本曹史对这钱粮府库做一番调整。钱、粮、草、布、盐、铁全部独自分科,其余物品列为一科,总共分为七科。严澄,专管粮草两科;马邑,专管钱、盐、铁、布和杂物六科;王占元,日后去负责统计人口户籍,牲口数量,税收。

所有科目,各自立账,每一类账目,分为收、支、借、还、欠五个账目,不得混淆。时间、事项、接收人等,必须记清楚,该计入哪个分类不得出错,但凡计入的账目,不得毁坏,要逐年封存,以备查证。

做得好,本曹史定然为你们奏请吕都尉请功邀赏,若是出错,也定然惩处!各位可记住了?”

众人心头一紧,竟然要全部分科,而且连收支借用还全部分列记录,事情不难,但是,这样一来,他们的很多背地里的一些小手段就要全部暴露了。

高顺把众人的神色变化都看在眼里,淡淡一笑道:“此前的事情,只要不是私通贼寇,十恶不赦的,就算是查实了,本曹史也会网开一面既往不咎的,但若是从今日起再犯,那定然严惩不贷。魏子恒的下场,想必大家都看到了,若是不想被吕都尉一刀斩了,那就管好自己的手,莫要乱伸。”

三个人都是心头一震,内心发寒,赶紧躬身道:“曹史大人放心,小人定当竭尽全力,不敢有半分懈怠!”

“嗯,那好,王占元,你今日且留在此处,当值,暂时处置一切事务,有不决者,可来仓库禀报,其余人跟本曹史走!”高顺连坐都不坐,抬脚就往外走。

“大人,去何处啊?”一直没怎么说话的严澄顿时一惊。

“去查库!”高顺道。

严澄脸色难看:“大人,吕都尉前几天刚刚查过。”

高顺根本不理他,一边走一边说道:“吕都尉大查库结果并未告知本曹史,本曹史只好自己另外查了。你等前去仓库等候,做好准备,我这就去拜见吕都尉,请求人手协助!”

高顺根本不多说,转身上马就走,黑娃全身武装,雄赳赳气昂昂的跟着就是一路狂奔前往太守府。

得知高顺要重新准确查库,吕布也不阻拦,直接给他调拨了300军士去协助,这种事,他最不想参与,头疼。

九月二十四查粮食,九月二十五查草料,九月二十六查府库,盐、铁、布等等各项库存都被他赶月底查了一个遍,向吕布重新递送了一个当前库存账目之后,然后重新立账册。

吕布看了之后一方面对高顺的办事能力赞叹不已,同时也对真实库存的情况头痛。

“照你查的情况,如今九原城中,粮草一共也就只能支撑三个月时间了,眼看即将天寒,若是一旦下雪,岂不是要出乱子。”吕布有些忧愁道。

高顺点头:“不错,这也是高顺来禀报的意思,还望都尉早做打算。”

吕布瞪他一眼,“早做打算”?呵呵,麻烦事都扔给老子,叫老子怎么打算。

忽然瞪着高顺道:“高顺,你有何办法?”

高顺看了吕布一眼,心里活动起来,这也许是自己一个机会,自己不能老呆在这城里,只有走出去才有办法,也只有出去了再有可能去招到自己的兵。只有手下有兵,才能真正的有势力。

微微一思索,高顺道:“高顺愿意一试,不过尚需都尉大人协助!”


高顺心头陡然有百万头曹尼玛奔腾而过,吕布这是吃错药了么?昨晚还跟他把酒言欢,早上还派人请他去查库,如今才一天时间不到竟然要派兵抓他,还说他私通异族!

高顺脸色难看无比,就算他刚到这个时代,也很清楚,任何时代私通异族,那绝对是诛灭九族的大罪,这是要置他于死地啊。

“胡说八道,恶意诽谤,曹性,我高顺昨天傍晚才进城,自问没得罪你们任何人吧,如此行事到底所图为何,不妨明说?吕都尉在何处?我有话说!”高顺冷冷盯着曹性说道。

士兵已经将这里包围了,几乎围的水泄不通,个个杀气腾腾,高顺只是神色严肃,却没有丝毫惧意。

只要他愿意,随时可以从陆战靴中拔出匕首,三分钟之内击杀曹性!

曹性嘿嘿一笑道:“高顺,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,吕都尉喊你一声兄弟还真当自己跟他是兄弟了啊?想见他也容易,束手就擒,都尉心情好了自然会来见你,至于现在,都尉大人岂是你想见就能见的?”

高顺脸色阴沉,环视一圈,目光慢慢扫过一个又一个的军士,忽然,他看到右方士兵后面远处黑影里有一个高大身影,那明显是吕布,只是故意躲在房子的黑影里沉默不语。

高顺的心猛然一沉,果然,是吕布要为难他,但他实在想不出来原因。

“上!抓住他!但又反抗,格杀勿论!”曹性陡然下令。

高顺脸色一变,头也不会的说道:“关上门躲好!”

就在他话音还未落之时,他整个人人身形陡然一闪而逝,下一秒就已经出现在了一个冲过来的士兵身边,之间寒光一闪,那士兵已经直挺挺倒了下去,举起的长枪“桄榔”一声直接落在地上。

这一手,直接惊呆了所有人,那些士兵陡然动作一顿,脸色大变,曹性也是面色难看至极,就是远处的吕布也是目光闪动,双目中精光流转。

“上,杀了他!”曹性大喝。

他已经不记得吕布之前只是让他抓人而不是杀人了!

不过就在所有人愣神的过程中,高顺动作没停,一刀斩杀那个士兵之后,他打开了一个缺口,双脚在地上微微一点,就马上转了一个方向,如此同一只夜行的野猫,不发出一丝声音。

而且高顺走的是“S”形路线,每过一人就有一个士兵倒下,在五个人倒下之后,他的身形已经距离曹性不足三米。

这个时候,曹性陡然反应过来,高顺的目标赫然是他!

没错,高顺的目标的确是他。

他在猜测,吕布应该的确是下了命令,但如今躲在暗中观察,显然并非是铁了心要杀他,不然的话,自己亲自出手岂不是更简单,但曹性却是一口咬定要杀他,那他要想保命就必须要有谈判的筹码,而曹性作为九原城的二号人物,吕布手下的头号大将,必然是最适合的人选,吕布总不会傻到想要做个光杆司令吧。

曹性脸色大变,他这才明白,他之前本觉得已经高估了高顺,但此刻看来,还是低估了,而且是严重低估。

“杀!给我拦住他!”

曹性箭法不错,但武艺却是一般,因此看到高顺这种如同鬼魅一般的身法和狠辣异常的杀伐手段,全身都冷汗直冒,他感觉自己或许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,不该距离高顺这么近。

不过高顺好歹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,面对危局却是临危不乱,仍然一把抽搐腰间佩刀,直接一刀朝扑来的高顺当头斩去。

高顺早就预料到有这么一招,根本就不在乎,直接举起匕首直接朝对方的兵刃格挡了过去。

一柄宽大的佩刀和和一把匕首,看起来似乎有些不成比例,但结果却是让所有人大出意料之外。

“当!”

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响过,接着就是一声金属掉落地面的声音,紧跟着就是曹性的惨叫响起,三种声音连贯响起,所有人竟然半天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但是远处是吕布却是看到真切,高顺刚刚举起匕首抵挡曹性的佩刀,但那佩刀竟然被高顺的匕首轻易斩断,赫然是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。

然后高顺直接一刀朝着骑在马上的曹性大腿一刀刺下,顺手将他从马背上拉了下来,用刀抵住了喉咙,一连串的动作,行云流水,干净利落,迅捷无比。

“全部后退,不然我杀了他!”高顺冷着脸怒道。

“退!快退下!你们听到没有!”曹性真的被下破了胆,他彻底相信了高顺是真的有能力独自斩杀一队匈奴兵了。

不光是他信了,就是吕布也信了,因为事实就摆在眼前,他们这么多人围杀高顺,还是被高顺斩杀数人,同时俘虏了曹性,所谓的万军之中取人首级也就这样吧。

所有人听到曹性的话,都纷纷后退,给他们留出四五丈方圆的地方。

危机暂时解除!

身后的大门忽然打开,黑娃跟阿福冲出来,身上背着弓箭,手上提着之前缴获的匈奴弯刀,目眦欲裂。

后面胡从、青奴也跟了过来,脸色悲戚,就是小六小七也是泪眼朦胧的看着高顺想要冲过来,却是被王嫂和春芽死死抱住。

“公子!”

高顺微微点头,这两个看来还是很忠心,一把将曹性摔在地上:“绑了他!”

黑娃和阿福立刻用刀抵住曹性,让他动弹不了。

“吕都尉,高顺想问一声,如此何意?”高顺直直盯住黑影里的吕布。

吕布此刻也装不下去了,慢慢骑马走了过来,面色略显尴尬道:“咳,高顺,本都尉只是有事想要问你而已。”

“有事要问?”高顺环视一眼周围密密麻麻的士兵,你就这样来问话?

“既然都尉大人有话要问,随意派人前来召唤一声即可,为何要派兵围杀于我?”高顺高声质问。

吕布看向曹性,陡然怒道:“曹性,成事不足败事有余,本都尉只是让你前来请高兄弟过去问几句话,你为何要围杀于他?”

曹性目瞪口呆:“???”

这还有天理吗?命令不是你下的吗?这么多人在场呢,你就这么黑灯瞎火张口说瞎话,也不怕天打雷劈的?

“我……”曹性被人生擒,本就是一件极为耻辱的事情,此刻还被吕布这么颠倒黑白背黑锅,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!

高顺道:“既然吕都尉有话要问,那不妨现在问吧!”

哪知道吕布看向高顺时却是目光闪烁了一下,忽然一笑道:“呵呵,没想到高兄弟这武艺如此不凡,倒是让为兄开了眼界了,不错!只是本都尉都到门口了,你也不请我进去喝口酒?”

高顺:“……”

曹性:“……”

所有人:“……”

这脸皮可真厚啊,这话都能说出口?

高顺也是心念斗转,转而笑道:“既然都尉大人有意,这有何难,都尉请进,不过我这里刚刚安顿下来,水有,但酒却是还未来得及去置备,还要请都尉下令让出一条路来,我打发院中一个人出去买些酒来。”

吕布也是表情一愣,他也反应过来,高顺才刚刚住进来,哈哈一笑道:“倒是为兄冒昧了。”

然后指着身边的牛二道:“去,到我府上拿十坛好酒过来!”

牛二是个耿直汉子,此刻满脸疑惑,他脑袋还没转过弯来,刚刚还打生打死的,怎么一转眼又要一起喝酒了,不过看到吕布瞪眼,赶紧就答应一声,带着两个人去取酒。

曹性直接内伤,我这半天是干嘛来了?我是谁,我这在哪儿?


黑娃虽然并不情愿,但还是将自己的弓箭给了高顺。

高顺便快速朝着另一个另外一个个方向爬了过去,他不能让战斗波及这些普通人。

最后,高顺在一个稍微低洼的地方停了下来,准备伏击这一队匈奴兵。

300米……200米……100米……

慢慢的,双方的距离靠近了,对方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。

或者说,对方根本没想过有人会伏击他们,毕竟这里是草原上,几乎没有过单个汉人伏击他们整队匈奴兵的事情发生,他们只关注远处有没有大队的汉人军队。

高顺昨天练习弓箭的时候,早就试验过,这弓箭射程很弱,最多只能射出30米远,也就是说,有效杀伤,必须在20米以内,不然难以击杀。

他在等,如同草丛里的一块石头,背上还被他盖了厚厚的草,看上去很不显眼。

50米了,这个距离已经很接近了,后面不远处的黑娃都感觉自己的手心里直冒冷汗。

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碰到的这个人这么镇定,起码他不具备!

30米,已经进入弓箭射程!

20米,高顺还没动,因为对方没发现他,进入射程的仅仅是前方的三个人。

他已经看清楚,这些匈奴兵身上都背着弓箭,明显比他手上的要好很多,相信在他出手的那一刻,这些人也会立刻动手!

15米了。

“嗖!”

一支箭支陡然从草丛里飞出,如同地面射出的一道寒芒,在这极短的距离就准确的刺穿了最前面那个匈奴兵的咽喉。

一箭封喉!

黑娃真的惊呆了,这还是那个昨天第一次射箭才射出十米的人吗?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了。

但事实就是事实,那个匈奴兵一声不吭就倒了下去,从马上坠落。

那人旁边两个人竟然一时没反应过来,眼神中有些茫然。

于此同时,第二支箭已经射出。

再次倒下一人。

终于,其他的人反应过来了,猛然一声怪叫就响了起来。

但也仅此而已,高顺已经从草丛里站了起来,对着那个人就一箭射出。

那人之前没发现高顺的位置,因此这一箭必然躲不过,当场毙命。

高顺立刻飞扑过去,同时,将手上的弓箭往身上一套,冲向了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匈奴兵尸体。

冲到近前,一把抓起那人身上的弓,来不及取下对方身上的箭壶,他就抓了一把箭支过来,插进了自己身上的箭壶。

接着,他马上张弓搭箭,用新得到的战利品就对着后面一个举刀冲来的匈奴兵射出一箭。

他也不去看结果,马上一个侧滚翻,闪身躲开两米多远,再次半跪而起,又是一箭射出。

马上有人惨叫落马。

至此,十五名匈奴兵已经有五人阵亡,后面的黑娃都看傻了。

眼看对方有人要冲过来了,后面还有人搭弓射箭,他已经来不及射箭,干脆将手中弓箭一把套在身上,伸手就从陆战靴里拔出了自己的匕首向着一辆牛车冲去。

“嗖嗖嗖!”刚刚躲开,三支箭矢就射中了他刚刚的位置,只可惜,这里已经没有了人。

“啊!”忽然,一个人猛然一声惨叫,抱着自己的一条胳膊就倒了下去,他的右臂已经被高顺一刀斩的垂落了下来,手上的弯刀直接掉落。

高顺从马腹钻过,之间一道黑影闪过,他已经到了那匹马的旁边,一把就抓住了那人的脚腕。

力道猛然爆发,那人就感觉自己脚腕好像被一把铁钳夹住一般,根本挣脱不开,直接被拉下了马来,紧跟着一刀寒芒闪过,那人的脖颈直接被削断一半,软软掉落,鲜血直接染红地面和青草。

高顺刚刚就发现,这些匈奴兵的马上竟然没有马鞍,他不太明白这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这东西,还是匈奴太落后了,但不管怎样,这对他来说是可以利用的一点。

这一次,他直接夺过了那人手上的弯刀,左手持刀,右手持匕首,宛若一尊战神,直接就冲五米外最近的一位匈奴兵冲了过去。

“哇凉!”那名匈奴兵也怪叫一声,直接朝他一刀劈来。

高顺却是并不硬接,微微侧身,刀锋从他胸前十公分处落下,他却是左手弯刀从下向上反向挥动。

咔嚓!

“啊!”

一声极为清晰的骨头断裂声响起,这人的胳膊直接断裂,断臂带着弯刀落在地上。

但他的惨叫没持续超过三秒,高顺右手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划过了他的喉咙

匈奴兵,再亡一人!

对方十五个人,已经七死一重伤,伤亡超过半数。

其他匈奴兵都脸色惨白一片,手都在颤抖了,他们除了在战场上,何曾面对过这种煞神啊。

就是那些被俘虏的女人们也都忘记了惊呼,全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惊呆了,脑子里根本忘记了思考和其他一切。

但那些匈奴兵也不傻,单个人明显不是高顺的对手,就一起朝他挥刀杀了过来。

高顺好不迟疑,自次冲向中间那辆牛车。

他不能直接面对剩下的七个人,那样他也很难活下来,而且他的体力并没有恢复太多,之前的消耗已经让他感觉到了疲惫。

牛车上堆放着各种物品,很高,是很好的屏障。

高顺刚刚躲到牛车另一面,三个人骑着马就冲了过来,刀锋劈在牛车上,不少物品被劈的粉碎。

就在这时,高顺却是猛然一个闪身钻到了其中一人的马腹之下,匕首直接划过那人的脚踝,然后冲向了另外一个人,又是一刀,几乎将对方的大腿切成两半。

“啊!”

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云霄,那个被划伤了大腿的匈奴兵直接坠马落地,在地上痛苦打滚。

高顺本想再伤第三人,但那人明显有了防备,竟然猛踢了一脚马腹,战马吃痛,直接就要飞窜出去。

高顺一看,直接屈膝弯腰,一刀全力砍向了马腿。

“唏律律!”

战马一声凄厉的嘶鸣,直接就倒在了地上,将那人摔飞出去五六米远。

高顺追上去,一刀毙命。

等他回头,剩余的四名匈奴人已经毫无斗志了,脸色惨白的几乎如同白纸,被他这么一看,哪里还敢冲过来,马上就不约而同的打马逃遁。

高顺满脸寒意,收起匕首,扔掉弯刀,取下弓箭就射。

“嗖嗖!”

两支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的刺入两个人的后心,那两人直接滚落下来,不知死活。

至于其他两人,高顺看看距离已经来不及了,捡起弯刀,转头就跳上了一匹在旁边傻站着的战马,骑马狂追而去。

“黑娃,立刻救人,收好战马!”高顺在马上怒吼一声,直接远去。

高顺很生气,他不想放过这十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!

也许是他把那匹马打的太厉害了,这马竟然跑的出奇的快,甚至颠簸的很厉害,不抓紧马鬃他都要掉下来。

本来还想射死那两个家伙的,但他却是顾不上了,只能追击。

一追一逃出去好几里地了,高顺才追上其中一个,提刀一刀就砍了过去,一刀枭首。

最后一个,好像他的战马更加矫健,速度竟然比这个快了不少。两人之间相差十五米远,他就是追不上。

高顺火大了,直接将手上的弯刀奋力朝那人手背就摔了出去。

“噗嗤!”

锋利的弯刀在那人后背上留下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,但并没有让他落马。

弯刀落下时,刀锋划破了战马的后背,让战马痛的嘶鸣不断,竟然发狂了一般向前猛冲而去,将高顺远远甩在了后面。

高顺也是无语,没想到自己没杀死这个家伙还帮了他一把。

眼看两人距离越来越远,高顺也不追了,拉着马缰停了下来,看看前方西北方向一路逃窜的匈奴兵,又看看身后来的方向,调转马头返回了。

半路上,他去收了那匹无主的战马,一起带着,另外还去搜了那个刚刚被他枭首的匈奴兵的身,收获不小,除了几个铜钱,两块打火石,一把弯刀和一张弓和一个箭壶之外,还有一个装了不少劫掠来物品的布袋。

等他返回原来地方的时候,黑娃已经将那些女人们都给放了,众人都在,阿福正忙着将收拢过来是七匹战马栓到牛车上。

看到他回来,所有人都惊喜的喊起来,那些被救的女人们更是泪流满面,直接一个个就跪倒在了前面,一边磕头一边喊着:“多谢恩人救命之人!”


吕布这话并没说错,在草原上,没有什么阻挡,想要伏击都很难,100新兵若是被鲜卑鞑子盯上,极有可能顷刻间就被围杀了。

哪知道,高顺似乎下定了决心,再次道:“属下知道鲜卑鞑子骑射了得,但也并非不能战而胜之,属下决意出战,还请都尉准许!”

吕布考虑良久,最终直接点将,军侯田午、高顺各自统率所部人马出战。

高顺看着曹性等人的目光,淡淡一笑,昂首阔步走出太守府,准备出征了。

他不是傻子,众人那种带着明显讥讽的眼神傻子见了也知道他这100人完全就是个添头而已,田午的五百人才是真正的主力,但却没人知道,他的心里也在冷笑。

他这100人一个大冬天没有停歇的在训练,甚至多次以巡视为名带队出城训练,没人比他更清楚在这些人的成长,一旦在实战中展现,绝对会让这些人瞠目结舌,他都就会能想象的出来那些人的表情了。

高顺可是21世纪的优秀战士,他自然清楚自己在做什么,虽然心里信心满满,但也带着紧张,毕竟,这不是游戏,结束了可以重新再来,或者存档读取什么的。

这是真刀真枪的对战,是以生命为代价的。

一旦失败,那必然将是彻底覆灭,如同汉人对待鲜卑人一样,双方都不会有丝毫留情。

斩草除根的道理,大家都知道。

百人的队伍,出发自然速度很快,不到半个时辰便准备妥当,直接出城。

100人,100匹马,出城没多久,便很快隐没在天际尽头,消失不见。

你是否觉得这里面还有40来人是步兵,怎么会有100匹马?

步兵为什么会骑马?草原上还需要步兵吗?这些问题当初石川等人也问过。

对此,高顺的回答是:“谁说步兵就不能骑马的?步兵不但要能骑马,而且绝对要成为无马能战,下马更加能战的精英!要比骁骑卫还要更加厉害!”

正因为如此,这一支40多人的步兵人马是他下的功夫最多的一支队伍,不但训练步兵科目,还有骑兵科目,就连弓兵的射术都在每天练习。

除了铁血卫,高顺对金鹰卫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,斥候队伍可是一支部队的眼睛,信息的关键没人比他更清楚了,虽然金鹰卫人数才仅仅14人,但高顺对他们的重视程度丝毫不比铁血卫少。

至于飞羽卫和骁骑卫,高顺自知自己在这些方面所知甚少,因此也不去插手,全部让查木涵和摩多去训练,他只是时常去查看。

虽然这些人不明白高顺这么做是为什么,但高顺心里明白,吕布在九原城呆的时间不会太久了,他也在这里时间不会太久了,一旦进入关内战场,那骑兵就不是唯一重要的兵种了,他要提早准备。

等出城之后,高顺向三个老兵问出了自己的疑惑,他对曹性这些人不愿出战也是感到疑惑。

铁血卫队副马江是跟随吕布好几年的老兵,开口解释道:“军侯,一般情况下,鲜卑人不会轻易靠近九原城50里以内,但是每年这个时候他们却是没有这个估计,毕竟积雪还没融化,远处有丁点动静都很容易被发现。

而且,他们这个时候出来劫掠,一般也都是渡河前往黄河以南,而吕都尉对此也不是太过重视,每次只是出兵震慑一下,此次出兵其实也正是这个意思。”


五原郡,九原城西五十里。

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,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,满眼绿色,很是壮观,让人心旷神怡。

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,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,顷刻又一个闪身,消失不见。

高空中,阳光明媚,一只雄鹰飞旋翱翔,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,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。

很快,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,一只肥硕的兔子。

雄鹰的翅膀一抖,陡然间改变了方向,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。

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。

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,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,瞬间就要后退一瞪,弹射而起,向着远处逃命。

忽然,异变陡生,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。

“咔嚓”一声,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,直接毙命。

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,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,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。

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,拼命的吮吸起来。

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,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,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!

五六天了,他就靠着这个方式,硬生生的撑了下来。

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,他才放下了野兔,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。

不过忽然,他就停住了动作,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。

“嗯?”

他耳朵微微一动,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。

大约在几百米外,有一队人走了过来,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。

“人!”

终于看到人了,这对于他来说,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!

他收起匕首,慢慢站起身来,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。

很快,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,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,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,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。

“你是什么人!”对方冷声喝问,是北方方言,还能听懂,不过敌意十分强烈。

他也愣住了,对面的的确是人,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。

他已经数过,对面一共有14个人,11个男人,3个女人,其中,两个孩子,一个老人,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。

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,面黄肌瘦,就跟叫花子一般。

最主要的是,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,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,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,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,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,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,但是如今的社会,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。

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,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,行为艺术?

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,一手指长?而且还用弓箭,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,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!

另外一点就是,他这个地方很奇怪,他连续找了好几天,走了上百公里,竟然没见到一个人,没见到一条公路,和蒙古包,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,到处都很原始,一切都太奇怪了。

“你们是什么人?从哪里来的?”他问道。

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,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:“是汉人!不是匈奴鞑子!那就好!”

对方直接收了武器,都慢慢走了过来。

他愣了一下,汉人?匈奴鞑子?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。

他能看得出,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,就是那个中年汉子,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,比他好不了多少。

“哇,阿爷,他有兔子!他打到了兔子!”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,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。

他微微一笑,迎上去道:“想吃兔肉啊,告诉我你们什么人,从哪里来的,要到哪里去?”

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,直接就跑了过来,直接就自报家门:“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,要去九原城,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,他们冲进了城里,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,我父母也死了……呜呜!”

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!

他再次愣住了,匈奴鞑子劫掠?杀汉人?这……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。

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,也都面色缓和了。

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:“这位兄台,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,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,你这样太危险了,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,等去了九原城,那里有大军守护,有飞将军镇守,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,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!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,但还是太危险了!再说晚上还有狼群,万一碰上了,可就死定了!”

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,问道:“年轻人,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,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,想必本事不弱,哦,抱歉,小老儿胡从,字运暠!”

“我姓高,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!”

“高顺!公子好名字!”胡从夸赞道。

高顺都无语了,这名字还好?

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,随便取的,说是顺口!

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,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,然后等醒来,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,而且全身衣服破烂。

上身基本全部毁坏,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,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。

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,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,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,全身上下的物品,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,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。

关键是,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,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,全身脱力严重,比较虚弱。

还好,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,至少,还活着。

朔方、九原,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,他倒是听说过,可是他感觉很荒谬。

如果对照现代地图,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,都在内蒙古境内,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,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,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,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,简直让人眩晕,好陌生啊。

“高叔,您能给我吃点肉吗?”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,再次开口问道。

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,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,他微微一笑道:“当然可以,给,你们都吃点吧!”

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。

胡从上前抱拳道:“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!”

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,不过赶紧摆手道:“不用客气,都吃吧,不过这么多人,一只兔子肉太少了,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,我再去打一只来!”

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:“这位大哥,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?”

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,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,笑道:“兄台既然会射箭,随便用就是!”

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,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。

弓制作的很粗糙,不过,力道很强,弓弦用马鬃制成,凑合能用。

高顺抽出一支箭,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。

“呃……”

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,看到这一幕,果断低头,就当什么都没看见。

高顺也皱眉,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,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,箭支就钻地了。

继续!

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,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。

第三箭、第四箭……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,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,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。

这弓太粗糙,弓弦也不行,弹力不足,加上他根本不会用,准头太差,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。

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,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。

就这样连续四次,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%,力道也强劲很多。

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,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,简直飞速!

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,小河边,总会有很多猎物的。

时间不长,他就再次回来了,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。

“兄台,你……简直神射手啊!”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
“呵呵!走吧,去烤兔子肉吃!”

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,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,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!

满眼碧绿的草原、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、匈奴鞑子、飞将军、朔方、九原城……一切都很陌生,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。